文學作品可以作為史料嗎,文學作品是否具有史料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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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和美術作品可以做史料嗎?
史料的價值所在,通常表現(xiàn)在這幾個方面。第一:佐證歷史事件 第二:判斷作品年代 第三:推斷藝術的發(fā)展歷程。如果將繪畫作品和文學作品看做是史料的話。那么在中國的歷史中,這種價值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入手。首先,無論是繪畫還是文學作品,都與當時所處的社會背景有關系。繪畫上舉例就比較容易,雖然中國古代的繪畫作品大多以寫意為主,但是也有很多寫實作品。寫實作品的代表就是宋朝 張擇端的《清明上河圖》,很真實的反應了當時宋朝都城的面貌。二寫意的作品呢,可能就不是那么具有史料價值了。文學上的典型就是杜甫,錢理群先生的|《中國文學史》評價杜甫時說,
“杜甫用他的詩,寫了這場戰(zhàn)爭中的許多重要事件,寫了百姓在戰(zhàn)爭中承受的苦難,以深廣生動、血肉飽滿的形象,展現(xiàn)了戰(zhàn)火中整個社會生活的廣闊畫面。他的詩,被后人稱為“詩史”。
他的詩被稱為“詩史”,在于具有史的認識價值?!币簿褪钦f,文學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當做史料來看的。
但是另一方面,繪畫和文學作為藝術,并不完全被社會背景所決定,有時候與其社會背景并無絕對關系。很多作品,應該說絕大多數(shù)作品都是作者主觀抒情和說理的體現(xiàn)。并沒有描寫現(xiàn)實的歷史事件,而且,即便是在敘述歷史事件的時候,進行了藝術加工。所以這部分作品,若以史料的觀點來看,可能是更多的體現(xiàn)對文學史研究上的價值。
不知道說的明白沒有,如若不是,請諒解

文學作品是否能當做歷史證據(jù)
當然不可以,文學作品雖然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可追溯,但還是經(jīng)過作者加工而成的,其中包含了很多作者個人的主觀思想在里面。具有文學創(chuàng)作性。而歷史證據(jù)是真實客觀存在的事實,不會因為人們的主觀思想而有所改變。因而兩者有根本的差別。所以文學作品是不能當做歷史證據(jù)的
文學作品屬于什么史料
嚴格說來,文學作品并非史料,而是經(jīng)藝術手法加工過的資料,有史實成分,可供參考。
當然,我們也可以簡單的這樣理解:史料可能是文學作品(比如史記),但文學作品不一定是史料。
文學作品可以當做歷史研究的材料嗎
可以,也不可以。
器物文明等這些“硬件,”小說比較能夠存真。例如研究清中葉的閥閱之家、貴族生活,《紅樓夢》是必不可少的閱讀。
但是某些謎一樣的歷史事件,在正史可能不載;稗官野史則很難全信。比如說《鹿鼎記》里的康熙、太后、韋小寶,盡管很有娛樂效果,清宮里能允許這樣的事么?那是不值一辯的。
如果只拿小說來還原當時的人事,恐怕有風險。紀實文學、小說、當時的新聞交互參照,愈多的cross reference愈能還原出事情的原貌。